溫室氣體排放統計
我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之成長趨勢,從西元1990年137.8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不包括二氧化碳移除量),上升至2014年283.49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不包括二氧化碳移除量),約計成長105.65%。若按照氣體別而言(2014年),二氧化碳(CO2)為我國所排放溫室氣體中最大宗,約占94.72%,其次分別為甲烷(CH4)
1.99%、氧化亞氮(N2O) 1.59%、六氟化硫(SF6)
0.48%、全氟碳化物(PFCs) 0.46%、三氟化氮(NF3)
0.41%、氫氟碳化物(HFCs) 0.36%。
臺灣所需能源高度仰賴進口,加上工業能源消耗占比高及環境負荷大,對我國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的衝擊日趨嚴峻;在全球經貿情勢變動、政府部門及民間單位共同努力推展節能減碳相關政策措施等多重因素下,我國化石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自西元2008年出現1990年以來首度負成長後,近年來排放量大致呈現持平趨勢,2015年排放量較2014年減少約0.21%,仍低於2007年高峰值;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每單位國內生產毛額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則自2007年的0.0204 kg CO2/元降至2015年的0.0160 kg CO2/元。
從臺灣各部門能源燃燒排放CO2貢獻度來看,若由部門分攤電力消費加以計算後,2015年能源部門之CO2排放約占燃料燃燒總排放的10.46%,工業占47.84%,運輸占14.60%,服務業占13.36%,住宅占12.61%,農業占1.14%。1990~2015年間,以服務業部門之年平均成長率較高,其次分別為住宅、工業及能源部門。從臺灣各部門能源燃燒排放CO2貢獻度來看,若由部門分攤電力消費加以計算後,2015年能源部門之CO2排放約占燃料燃燒總排放的10.46%,工業占47.84%,運輸占14.60%,服務業占13.36%,住宅占12.61%,農業占1.14%。1990~2015年間,以服務業部門之年平均成長率較高,其次分別為住宅、工業及能源部門。
非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分析
國內鼓勵沼氣回收發電、推動廢棄物零掩埋政策、興建焚化廠及實施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等工作,近年來甲烷(CH4)排放量已大幅減少;政府推廣提昇氮肥技術和我國氮施肥量減少,使得氧化亞氮(N2O)排放量近年來亦呈現緩步下降趨勢。此外,含氟溫室氣體係屬於新興光電科技產業製程原料及破壞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約近10年來方逐步在產業界使用,但由於我國半導體及面板產業界多已及早採取排放管理及使用減量措施,例如:在相關製程加裝處理效率達95%以上的尾氣破壞污染防治設備,而本署於2004年、2005年即與兩大產業簽署「自願性全氟化物排放減量合作備忘錄」,我國含氟溫室氣體排放量業已受到明顯控制及妥善管理。
國內鼓勵沼氣回收發電、推動廢棄物零掩埋政策、興建焚化廠及實施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等工作,近年來甲烷(CH4)排放量已大幅減少;政府推廣提昇氮肥技術和我國氮施肥量減少,使得氧化亞氮(N2O)排放量近年來亦呈現緩步下降趨勢。此外,含氟溫室氣體係屬於新興光電科技產業製程原料及破壞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約近10年來方逐步在產業界使用,但由於我國半導體及面板產業界多已及早採取排放管理及使用減量措施,例如:在相關製程加裝處理效率達95%以上的尾氣破壞污染防治設備,而本署於2004年、2005年即與兩大產業簽署「自願性全氟化物排放減量合作備忘錄」,我國含氟溫室氣體排放量業已受到明顯控制及妥善管理。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OECD於2016年出版之能源使用二氧化碳(CO2)排放量統計資料顯示,我國2014年能源使用CO2排放總量為249.66百萬公噸,占全球排放總量的0.77%,全球排名第21位;每人平均排放量為10.68公噸,全球排名第19位,碳排放密集度為0.27公斤CO2/美元,全球排名第45位,低於與我國產業結構相似的國家,例如韓國與中國大陸。
我國燃料燃燒排放二氧化碳排放指標跨國比較
臺灣
|
排名
|
全球
|
OECD
|
日本
|
韓國
|
美國
|
中國大陸
|
|
排放總量a
(百萬公噸CO2) |
249.66
|
21
|
32,190
|
11,856
|
1,189
|
568
|
5,176
|
9,087
|
人口
(百萬人) |
23.38
|
51
|
7,249
|
1,267
|
127
|
50
|
319
|
1,364
|
每人平均排放
(公噸CO2/人) |
10.68
|
19
|
4.52
|
9.36
|
9.35
|
11.26
|
16.22
|
6.66
|
排放密集度b
(公斤CO2/美元) |
0.27
|
45
|
0.32
|
0.25
|
0.27
|
0.33
|
0.32
|
0.54
|
說明:a. 不包括國際航運排放CO2。
b. 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e power parity)及2005年美元幣值計。
資料來源:IEA/OECD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16 Edition
b. 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e power parity)及2005年美元幣值計。
資料來源:IEA/OECD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16 Edition
相關連結:
2016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
2015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
2014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
IEA/OECD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16 Edition
資料來源:
http://www.epa.gov.tw/ct.asp?xItem=9966&ctNode=31354&mp=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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